2020-07-10 19:13 64087
自从卖掉了自己的爱车,总是有朋友问为什么要卖掉。统一回答都是“真的有点浪费钱”。
平时用得不多,甚至一年保养一次都可以维持汽车正常使用,可问题是不论你用或不用,保险每年都要交,少则几千块多则上万块(一般家用车一年保险费用在2000元~8000元不等),而如果想上路,至少要交个1000元左右的交强险,可如果只交交强险,撞上劳斯莱斯怎么办?
最近一辆面包车装上劳斯莱斯库里南的事情更是再次引发关于汽车保险的讨论,要知道在这次事故中,即便面包车买了200万不计免责赔付的第三者险,再加上交强险最高的12.2万元,也就一共有212.2万元的赔付金额,如果找网上所说要赔237万元,那车主还要承担24.8万元。
这就是为什么都说汽车是买得起养不起。
这也是为什么随着国内汽车保有量越来越多,汽车保险改革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数据显示,我国汽车保有量已达2.6亿辆,汽车产销量已经连续11年稳居世界首位,2020年末中国汽车保有量将有望超越美国。
7月9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于8月8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从“中国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答记者问”的采访记录中能看到。
在关于“如何把握这次车险综合改革的目标?”的提问中,相关负责人回答到:
一是将“保护消费者权益”作为主要目标;
二是短期内将“降价、增保、提质”作为阶段性目标。
并且最后提到,根据主要测算数据,预计改革实施后,短期内对于所有消费者可以做到“三个基本”,即“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减,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
也就是说,这次银保监会所发布的车险综合改革意见的主要目的就是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升消费体验,同时完善车险制度,所以我们先筛选出了应该是各位车主和准车主最关心的问题:
交强险部分:
1.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
2.在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区交强险综合赔付率水平,在道路交通事故费率调整系数中引入区域浮动因子,浮动比率中的上限保持30%不变,下浮由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50%。
商业险部分:
1.引导行业将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条款在现有保险责任基础上,增加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指定修理厂、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7个方面的保险责任。
2.引导行业合理删除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合理删除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
3.支持行业将示范产品商业三责险责任限额从5万-500万元档次提升到10万-1000万元档次
4.重新测算商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建立每2-3年调整一次的商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测算的常态化机制。
5.引导行业将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
6.引导行业在拟订商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时,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前3年,并降低对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
其中消费者最直观的应该就是两项限额的提升,交强险提升到了20万,这是被动提升的,就等说反正是有了。另外就是商业险中的三责险,下限和上限都提高了,最高已经高达1000万。
这两项的提升其实很有必要,虽说近年来汽车价格以肉眼能见的幅度在降低,更多人购入了汽车,但不可否认的是豪车数量也在逐年增加,就像开头所说的面包车撞库里南的事故并不少见,只是这次因为装的是劳斯莱斯里的顶级且唯一的SUV库里南所以备受关注。
此外,更重要的是引导汽车商业保险的改革才是最消费者最大的收益方向,而这些也是消费者最容易忽略的地方。
就比如在车损险上增加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等7个方面的保险责任。这对于全面保障消费者利益是很关键的,否则去年某同事的发动机泡水后就不至于自己掏两万块来维修了。
此外,将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这一条是先降费用后升赔付,不论从哪方面来说对消费者都是有利的,只不过在平常感受不想赔付金额那么直观罢了。
总的来说,这次银保监会提出的车险综合改革意见中,能够直观的看到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并且实际消费者的终端保费也会降低,并且保障更加全面。
最后,车险这东西还是很有必要买的,特别是三责险在能力范围内最好多买,保险本身是个好东西,只是早些年被某些不良商家弄坏了名声,随着国内保险制度越发完善,保险的好处会更加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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